存储空间说明
记录仪支持标准的Micro SD卡,请使用容量在16GB~64GB,读写速度在Class10及以上的存储卡。使用新的存储卡之前,请在记录仪中进行格式化。
存储卡可以存储的内容数量如下所示(供参考):
容量 种类 | 16G | 32G | 64G |
紧急视频 | 35个 | 70个 | 145个 |
照片 | 100张 | 100张 | 100张 |
普通视频 | 共同占用剩余空间,不作分配 | ||
停车监控视频 | |||
缩时摄影视频 |
- 影像存储说明:普通视频、紧急视频、缩时摄影视频以及停车监控视频的存储均采用循环擦写方式。为保障重要视频不被擦除,请及时将重要视频导出到手机或电脑等其他设备。
- 照片存储说明:照片的存储方式同样为循环擦写方式,照片的上限为100张。达到上限后,记录仪会自动删除时间最早的照片,请及时将重要照片导出到手机或电脑等其他设备备份。
- 存储卡经过多次循环擦写之后可能会损坏或老化,以致无法正常保存视频文件。遇到这种情况,请及时更换新的存储卡。
- 请使用正规厂商生产的、质量可靠的存储卡。劣质存储卡可能存在标称读写速度与实际不符、标称容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。如果因为使用劣质存储卡导致影像丢失或损坏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- 为了避免存储卡长时间使用后读写变慢,建议每两周左右在记录仪中进行一次格式化。格式化会删除存储卡中的所有文件,请在格式化前保存好重要影像。
- 请勿在开机状态下插拔存储卡。
存储卡异常说明
存储卡异常导致无法录制时,界面会显示存储卡异常的提示,请根据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。存储卡异常状态有:
- 存储卡内存小于16G;
- 存储卡读写速度小于Class10;
- 存储卡写入速度变慢;
- 存储卡异常无法识别;
- 存储卡内存在非记录仪录制文件;
- 存储卡格式不正确,存储卡首次在记录仪端使用需要进行格式化操作。